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评分工作,提高相关部门人员在检查寝室内务卫生时的工作效率,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寝室文明卫生的成绩,促进全校大学生文明修身行为和品德养成教育,参照《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》(试行),特制定《嘉兴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评分标准》:
一、各学生寝室由寝室长编排《卫生值日表》,贴于门后,督促寝室成员做好寝室内务卫生,文明守纪,排查安全隐患。
二、寝室内务卫生检查项目:①地面;②物品摆放(含床铺);③卫生间和阳台;④纪律等。
三、寝室内务卫生成绩考核分为优秀(A),合格(B),不合格(C),三档。得90分(含)以上者为优秀;75分(含)~90分为合格;75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四、寝室内务卫生评分标准
项目
等级 |
地 面 |
物品摆放 |
卫生间和阳台 |
纪 律 |
30分 |
30分 |
30分 |
10分 |
优秀
(A) |
整洁 |
整齐
无乱拉线现象 |
整洁 |
无违章用电、抽烟喝酒、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 |
合格
(B) |
基本整洁
无垃圾 |
不凌乱
无乱拉线现象 |
基本整洁
无明显异味 |
同上 |
不合格
(C) |
地面脏乱 |
凌乱 |
脏乱臭 |
有违章用电,或抽烟喝酒,或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 |
说明:
⑴有下列情形之一,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:①地面脏乱;②寝室门口堆放垃圾和鞋子等;③卫生间脏乱臭严重。
⑵对于没有卫生间的寝室,地面和物品摆放各占45分
⑶6#宿舍寝室空间小,对物品摆放的评分要求可适度降低。
嘉兴学院学生工作部
2012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