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嘉院微生活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4-03-17        3609
  •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寝室内务卫生检查评分工作,提高相关部门人员在检查寝室内务卫生时的工作效率,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寝室文明卫生的成绩,促进全校大学生文明修身行为和品德养成教育,参照《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》(试行),特制定《嘉兴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评分标准》:
    一、各学生寝室由寝室长编排《卫生值日表》,贴于门后,督促寝室成员做好寝室内务卫生,文明守纪,排查安全隐患。
    二、寝室内务卫生检查项目:①地面;②物品摆放(含床铺);③卫生间和阳台;④纪律等。
    三、寝室内务卫生成绩考核分为优秀(A),合格(B),不合格(C),三档。得90分(含)以上者为优秀;75分(含)~90分为合格;75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    四、寝室内务卫生评分标准
    项目
    等级
     
    物品摆放
    卫生间和阳台
     
    30
    30
    30
    10
    优秀
    A
    无乱拉线现象
    无违章用电、抽烟喝酒、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
    合格
    B
    基本整洁
    无垃圾
    不凌乱
    无乱拉线现象
    基本整洁
    无明显异味
    同上
    不合格
    C
    地面脏乱
    脏乱臭
    有违章用电,或抽烟喝酒,或门口堆放垃圾等现象
    说明:
   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,寝室卫生成绩不合格:①地面脏乱;②寝室门口堆放垃圾和鞋子等;③卫生间脏乱臭严重。
    ⑵对于没有卫生间的寝室,地面和物品摆放各占45
    6#宿舍寝室空间小,对物品摆放的评分要求可适度降低。
     
   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部
    2012628